关于举办承德医学实验动物公共服务平台使用培训班(第2期)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9-03-04浏览次数:字号:[ ]

        根据《承德医学院实验动物公共服务平台管理暂行办法》的规定,凡申请我校“实验动物公共服务平台”使用的师生,必须通过 “实验动物公共服务平台(以下简称平台)”的使用培训,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后,方能在平台内开展相关动物实验研究。根据我校实际需求和工作安排,实验动物中心每年将为我校师生举办四期平台使用培训班,每学期两次。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核发《承德医学院实验动物服务平台使用培训证书》。取得平台使用培训证书后,两个月内没有申请平台使用、并开展动物实验的师生,平台使用培训证书自动失效,申请平台使用时,应重新参加培训。

        根据实验动物中心工作安排,经研究并报请主管校领导批准,实验动物中心拟举办“实验动物公共服务平台使用培训班(第2期)”,欢迎有需求的师生报名,具体事宜如下:

        报名对象:1.我校取得“河北省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培训证书”的师生;2.取得“承德医学院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培训证书”的在校生;且近两个月内有开展动物实验的计划。

        培训时间:2019 年3 月13 日上午8:30-12:00。

        培训地点:实验动物中心培训室(112室)

        联系电话:2290216

        联系人:赵金钰

        培训费:免费

        备注:请于3月12日前将报名回执及“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培训证书”发送至邮箱:824334135@qq.com

        请参加培训人员准备一张小2寸照片,培训时交予实验动物中心。


实验动物中心

2019年3月4日



附件一:日程安排

附件二:报名回执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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