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举办实验动物公共服务平台使用培训班(第10期)的通知 | 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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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承德医学院实验动物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凡申请使用我校“实验动物公共服务平台”的师生,必须提前参加实验动物公共服务平台(以下简称平台)的使用培训,培训合格后,颁发《承德医学院实验动物服务平台使用培训证书》,方能在平台内开展相关动物实验研究。 根据实验动物中心工作安排,实验动物中心拟举办“实验动物公共服务平台使用培训班(第10期)”,欢迎有需求的师生报名参加,具体事宜如下:
报名对象(满足以下一条即可): 1.已取得《河北省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培训证书》的在校教师和学生; 2.已取得《承德医学院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培训证书》的在校学生。
培训时间:2021年10月13日(周三)下午14:00-17:00。
培训地点:实验动物中心一层培训室(112室)
联系电话:2290216
联系人:王鹏 培训费:免费
请于10月13日上午11:00前将“报名回执”和“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培训证书”(扫描或照片)发送至邮箱:wpcdmu@126.com;请参加培训人员准备一张1寸照片,培训时交予实验动物中心,用于证书制作。 本次培训由于屏障环境动物实验室接待能力有限,限定报名人数35人,超过35人报名时,按照报名顺序先后,取前35名。
备注:报名本次培训的教师必须已取得《河北省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培训证书》或同等资质(有效期内),报名学生必须已取得《承德医学院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培训证书》或《河北省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培训证书》(有效期内)。
报名回执: | 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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