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举办实验动物公共服务平台使用培训班(第10期)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1-10-04浏览次数:字号:[ ]

根据《承德医学院实验动物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凡申请使用我校“实验动物公共服务平台”的师生,必须提前参加实验动物公共服务平台(以下简称平台)的使用培训,培训合格后,颁发《承德医学院实验动物服务平台使用培训证书》,方能在平台内开展相关动物实验研究。

根据实验动物中心工作安排,实验动物中心拟举办“实验动物公共服务平台使用培训班(第10期)”,欢迎有需求的师生报名参加,具体事宜如下:

 

报名对象(满足以下一条即可):

1.已取得《河北省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培训证书》的在校教师和学生;

2.已取得《承德医学院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培训证书》的在校学生。

 

培训时间20211013日(周三)下午1400-1700

 

培训地点:实验动物中心一层培训室(112室)

 

联系电话2290216

 

联系人:王鹏

培训费:免费

 

请于1013日上午11:00前将“报名回执”和“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培训证书”(扫描或照片)发送至邮箱:wpcdmu@126.com;请参加培训人员准备一张1寸照片,培训时交予实验动物中心,用于证书制作。

本次培训由于屏障环境动物实验室接待能力有限,限定报名人数35,超过35人报名时,按照报名顺序先后,取前35名。

 

备注:报名本次培训的教师必须已取得《河北省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培训证书》或同等资质(有效期内),报名学生必须已取得《承德医学院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培训证书》或《河北省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培训证书》(有效期内)。

 

报名回执平台使用证报名回执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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